公告日期:2026-01-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批复,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 “发行人”或“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永创智能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永创智能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永创智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商证券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本次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6,572,187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
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
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1 月 11 日。根据投资者
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
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发行价格与基准价格的比率为 114.27%。
该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
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1.23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3,952,830.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047,161.05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30,000.00 万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9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 10,628,875 119,999,998.75 6 个月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李鹏 3,542,958 39,999,995.82 6 个月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5,810 37,999,994.90 6 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2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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