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2 19:27:41 股吧网页版
中持股份: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 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
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名,
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翼飞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豁免提前 5 日通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 5 日通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及聘任财务总监事宜,拟决定豁免
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于 2026 年 4 月 2 日下午 6 点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董事补选及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今日收到独立董事周运兰女士、项焱女士和非独立董事田小虎先生、张俊先生、陈亚松先生、高志永先生、喻正昕先生的辞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辞去董事、副董事长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上述非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独立董事辞职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审计委员会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因此周运兰女士、项焱女士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鉴于上述董事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员不足 9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朱阳军先生、陈首智先生、苏江先生和邓小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孙琳女士、韩郑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任期为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总经理高志永先生提名姜亚林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姜亚林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