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龙蟠科技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115,40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0.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9,999,986.57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行费用人民币22,099,158.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7,900,828.30元。
上述资金于2026年4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6]B0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调整 入金额(调整
前) 后)
1 11 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 100,000.00 80,000.00 80,000.00
2 8.5 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 79,000.00 60,000.00 6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 48,000.00 45,790.08
合计 227,000.00 188,000.00 185,790.08
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57,900,828.30 元,少于原计划投入 募投项目金额 1,880,000,000.00 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 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 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 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 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含 下属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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