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6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
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A 股)郭福艳女士,于 2004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A 股)钟巧女士,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安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本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0 万元,定价原则
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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