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蟠科技”)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内,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987,55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77.0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4,468,856.18 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75,531,120.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24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已投入
资额 金额
1 新能源汽车动力与储能电池正极材 129,000.00 73,899.62
料规模化生产项目
2 年产 60 万吨车用尿素项目 25,557.79 25,619.79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451.13
4 年产 4 万吨电池级储能材料项目 12,995.32 14,204.14
合计 217,553.11 164,174.68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方式和内控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含下属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或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款,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使用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每季度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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