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025年度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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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1 - 2
二、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19679_B02号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
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江苏龙蟠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
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
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119679_B02号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福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钟巧
中国 北京 2026年4月24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
额为 395,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23 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9,000.00 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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