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 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合称“安永”)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安永华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相应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领域及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 2025年度境内和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的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结果等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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