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37.5 万份。
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石俊峰先生、朱香兰女
士、吕振亚先生、沈志勇先生、秦建先生和张羿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中的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
权合计 10.25 万份。
2、鉴于《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
公司拟注销剩余 12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227.25 万份;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 237.5 万份。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2、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3、2023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止,公司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更新后)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符合条件时间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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