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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释 义 ...... 1
第一节 引 言 ...... 4
第二节 正 文 ...... 6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 6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 7
三、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 ......11
四、结论意见......13
第三节 签署页 ...... 14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或者已经标注之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分别对应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苏龙蟠


龙蟠科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公司本次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 35 名以内特定
指 投资者发行预计不超过 205,523,670股 A股股票(含本
行、本次向特定

数)

对象发行股票

特定投资者/特定 指 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
对象 定投资者

证监会、中国证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
中信建投 指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
国泰海通 指



本所/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 指

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公司章程》 指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及修改
《公司法》 指

或重新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包括其不时的修订及修改
《证券法》 指

或重新制定

《发行注册管理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的修


办法》 订及修改或重新制定

《发行承销管理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括其不时的修订
《上市规则》 指

及修改或重新制定

元、万元、亿元 指 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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