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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7:54:26 股吧网页版
龙蟠科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8号)批复,同意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发行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作为龙蟠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龙蟠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龙蟠科技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龙蟠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88,000.00 万元(含本数),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05,523,67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09,112,013 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拟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发行底价,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05,523,670 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93,115,40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879,999,986.57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
期首日,即 2026 年 4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17.23 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19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7.18%。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9,999,986.57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2,099,158.27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7,900,828.30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0.19 元/股,发行股数 93,115,403 股,募集资金总额1,879,999,986.57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分别与发行人签订了《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统称“《认购协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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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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