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
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现将本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立信 2024 年年度审计事项进行
了评价,并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其为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2025 年 4 月 25 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上述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6 年 4 月 23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审查了年审前的准备工作。
3、审计委员会以邮件、通讯等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
2025 年立信的年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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