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林朝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本人林朝南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秉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原则,重点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恪守独立董事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履行法定职责,保持独立客观的决策立场,审慎行使表决权。通过参与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及专项监督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优势,有效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进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朝南,男,出生于 1975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自 1998 年 6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教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系;2007 年 9 月至今任教于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现任厦门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21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同时兼任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况。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8 次,其中,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加董事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林朝南 8 8 0 0 0 否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董事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林朝南 5 5 0 0 0
(二) 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具体如下:
①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出席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未出现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意见。
②提名委员会:2024 年度,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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