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6- 01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的闲置自
投资金额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
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8.5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前述理财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共享平台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条件,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时、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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