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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9:16:28 股吧网页版
苏博特: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的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的身
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
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
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
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九条 子公司的设立(包括通过并购方式成为子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
律法规,符合国家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防止盲目扩张等不规范投资行为。

第十条 设立子公司或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必须经公司进行投资论证,并
提出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还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子公司的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并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如适用)、董事会(或一名执行公司事务董事)或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如适用)、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十三条 公司通过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
治理监控。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长决定。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承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子公司涉及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及流程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子公司涉及收购兼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利润分
配、关联交易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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