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 号),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6,633,418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6,633,4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745,647.70 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43,098.0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202,549.62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保
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国泰海通签订
了保荐协议等相关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
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6 年 5 月,
公司与国泰海通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金桥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大道支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三方监管协议》
《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上海金桥 基于云架构的技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本次
信息股份 中心升级项目 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452081233132 销户
有限公司
上海金桥 智慧法治综合平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本次
信息股份 建设项目 中信泰富广场支行 811020101290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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