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17:55:02 股吧网页版
ST金鸿顺:金鸿顺关于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ST 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
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午 14:00-15:00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洪建沧先生、独立董事邢宝华先生、财务总监周海飞先生、董事会秘书邹一飞先生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本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答,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 1: 作为投资者,我注意到贵公司 2024 年及本次均未采用直播形式的
业绩说明会并提供视频回放。业绩说明会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和管理层观点,支持理性决策。缺少视频直播或回放可能导致信息获取不够充分直观。请问贵公司在 2025 年的业绩说明会中,是否考虑采用视频直播并提供会后回放,以便投资者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获取相关信息此外,是否计划在问答环节引入线上视频互动,以增强沟通效果,更好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宝贵建议,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仍采用文字互动交流方式,公司会持续关注新交流模式并积极考虑优化沟通形式。谢谢!

问题 2:公司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请问目前
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是否已解决内控整改有何具体进展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 53,742,080 股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缺乏清偿资金,导致目前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能清偿。

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通过报警、应诉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积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追偿。

2、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关键节点的审批与监督,重点监控印章、授权审批、资金支付和子公司的管理,充实和提升内审专业技能以确保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持续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问题 3:2026 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145.14%,请问增长的主要驱动
因素是什么这种高增长态势能否延续到全年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 亿元,
同比增长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76万元,同比增长14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773.26 万元,同比增长517.19%。公司一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本期毛利上升及信用减值、非经常性损益减少。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努力保持盈利改善趋势。谢谢。

问题 4:请问管理层,2025 年公司扣非净利润实现由负转正(253.22 万元),
这是否意味着公司主营业务已经触底回升2026 年这一趋势能否持续

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 年公司整体经营稳健,一方面,公司深化老客户合作的同时大力开发新客户,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全力以赴获取更多订单,实现了存量业务的稳步提升,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公司继续推动研发创新和数字化改革,2025 年共新增专利 16 项,获评苏州市工业设计中
心并取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质。治理与管理层面,公司积极推动内部各项管理改善与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近两千万元,并通过推行精益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了提质增效、消除浪费的目标。

2026 年,公司已在一季度实现营收与利润双增,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