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6-023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实际控制人、董事刘栩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刘栩先生应当立即停止履职,且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会议由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如下: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悉实际控制人刘栩先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在此之前未收到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的任何形式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金鸿顺关于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五款: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一款、第 3.2.8 条第一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上市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截止目前,刘栩先生已停止履职,董事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刘栩先生已出现不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拟免去非独立董事刘栩先生董事一职。
本次免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表决通过免去刘栩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刘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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