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馨)
本人作为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职期间,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馨女士,1974 年 10 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长;
远大创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本人在法律专业方面的特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审慎审查,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帮助公司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稳健、合规。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会议前,详细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了解议案背景;会议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2 次,董事会 6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本年
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对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况。我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股东会次数
6 6 1 0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慎核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以及《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等事项;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 2025 年度经营计划、未来发展战略以及 ESG 治理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在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委员会名称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2 2 0 0
(ESG)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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