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前)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本人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于2025年5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何前,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及
负责人,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岳佑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见下表: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现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出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加 数
2 2 0 2 0 0 否 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兼任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能,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4月,本人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事中环节进行沟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重点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等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以及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治理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市场行情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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