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249,645.9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77,259,372.63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
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9,558,38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43,902,843.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对致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拟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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