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格林达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45.39 万股,每股发行价 21.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420.44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4,089.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331.44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2,169.81 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 52,250.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32ZC0028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1 四川格林达 100kt/a 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36,331.44 36,331.44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595.15 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2,926.59 50,331.44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及剩
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利息/理财收益 预计剩余募集资
总额 金金额 金金额
技术中心建设项 4,000.00 -- 470.36 4,470.36
目
2、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为新技术储备基地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基地,同时引进更多高级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优化研发环境。基于当前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近年来,半导体行业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快速发展,产业不断升级跃迁,呈现出多种技术并存的态势,技术路线的多样使得该领域的湿电子化学品技术主流方向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公司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态度,且这种不确定性现阶段依然存在。若现阶段贸然推进该研发中心项目,可能将面临研发成果商业化滞后、设备技术过时等风险。同时,公司现阶段拟主要通过联合实验室、企业创新联合体技术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资源,阶段性研发目标可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相关的研发项目、新产品开发试验持续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入。此外,公司在稳固 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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