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财务管理行为,依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缴纳国家税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财务工作贯彻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方针,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分公司,下同)和下属公司(包括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公司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下同)。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第六条 公司实行“机构、人员、资金统一管理,会计核算分开”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由财务决策机构、财务执行机构、财务监督机构等组成。
第七条 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其主要财务职权是:

1、审议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审议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3、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决定公司的重要资产的抵押、出租和转让事项;
4、审议决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减资本、产权转让、股权收购、发行债券的方案;

7、其他由股东会授权的财务事项。

第八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的财务职权由公司董事长行使,并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层贯彻落实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有关财务问题的决议。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执行机构是以总经理为首的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各项财务决策、决定、方案、计划、制度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一)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财务工作负责,其财务职权是:

1、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组织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主持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的方案;

4、主持拟订年度项目投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方案;

5、主持拟订公司重要的经济合同及协议书;

6、审批公司年度预算内的投资支出;

7、审批公司年度预算内的各项财务支出和资金借贷计划;

8、审批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数据;

9、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财务事项。

(二)公司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总监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财务职权是:

1、拟定和实施各项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

2、拟定和实施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会计人员配备的方案;

3、拟定和实施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核各项投资支出、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财务收支和资金借贷、调度等财务事项;
5、审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数据;

6、参与拟定年度的项目投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方案;

7、参与拟定重要的经济合同及协议书;

8、领导和监督全资子公司和下属公司的财务工作;

9、领导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10、其他由董事会和总经理授权的财务事项。

(三)公司其他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财务职权审核事项,具体审核内容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另行下达文件。

第十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财务监督机构,其主要财务职权是:

(一)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和年度财务计划,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二)对公司董事、经理层及职能部门发生的重大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质疑,必要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予以处理。

(三)审计委员会行使财务监督权的主要形式是采取公司内部审计或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各独立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考核任免管理权限是:

(一)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副经理若干名。财务部副经理人选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由公司财务经理进行业务考核,报公司总经理任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