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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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20 号
致: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信达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博敏电子或公司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计划 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首次授予 指 公司董事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进行
2026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公司董事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对
本次调整 指 2026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
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章程》 指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 指 信达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的经办律师
元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注:本法律意见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或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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