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武俊)
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苏武俊在任职期间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积极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详见下述附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密切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结合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苏武俊,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会计学教授。曾任湖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广东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曾兼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业领军人才”评审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就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自查,除前述任职 情况之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过三家,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1 次临时股东会和 1 次年度股东会,具
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 其中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加 出席 (次) 亲自出席会议 出席(次)
(次) (次) (次) (次)
苏武俊 9 9 8 0 0 否 2
注:本人均悉数亲自参加,并在所参加的董事会中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 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前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议案背景,会中积极参与 议案的讨论,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事项。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出席的会议情况如 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苏武俊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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