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驰)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对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专业审阅和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徐驰,男,出生于 1968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
士,律师,曾任云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干部、广东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通力盛德(广州)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通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思伟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汇德盛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广东方纬科技有限公司、乐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山东米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米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信链智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9 次董事会,出席了 2 次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董事会 (次) 方式参加 (次) (次) 未亲自出席会 (次)
徐驰 9 9 9 0 0 否 2
注:本人亲自参加了上述董事会并对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勤勉履职,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委托理财、高管选聘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报告期内召 本人出席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徐驰 2 2 7 7 2 2
(三)日常履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动态,通过通讯参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在公司披露了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后密切关注公司相关舆情并提醒公司做好应对。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董办为本人以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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