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丽岛新能源(安徽) 5,000 万元 8,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肇庆丽岛新材料科 4,800 万元 0 是 否
技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7,8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1.2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丽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于近日签订了授信
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7 年 3 月 10 日止),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安徽丽岛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安徽丽岛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丽岛提供的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绿色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丽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4,8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肇庆丽岛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肇庆丽岛提供的担保金额共为人民币 4,8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为 17,800 万元(含本次)。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5 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丽岛、肇庆丽岛)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