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26,730.58 元,依法提取 10%的
盈余公积 3,714,748.08 元,加上 2025 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699,815,360.17 元,
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60,273,881.51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红,应符合下述条件:1、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的资金情况、盈亏情况、经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0,261,367.37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826,730.58 -34,226,497.32 67,436,693.7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613,000,805.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0,261,367.3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72,178.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0,261,367.37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是
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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