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对天健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2025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4年上市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含 A、B股)审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