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成立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首席
合伙人为李秀峰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合伙人 58 人,注册会计
师 3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1、202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与独立性,同意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中瑞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正式进场审计,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艳荣、宋晓阳、黄荣华
2026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