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45:01 股吧网页版
三孚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首次授予部分持有人预计不超过200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5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持有人指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纳入持有人范围的员工。

在相应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565,954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20,565,954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持有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140.6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3.826亿股的0.367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合计不超过140.6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676%。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34.6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518%;
预留授予部分6.07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159%,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4.32%。预留授予部分份额将用于激励公司未来新引入人才、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预留授予部分份额的分配方案将由管理委员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12个月内予以确定,届时公司将相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4.62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4.615元;

2、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为每股13.240元。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