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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16:11:42 股吧网页版
益丰药房:益丰药房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3682 债券简称:益丰转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9 号)核准,同意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1,797,432,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7,974,32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43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169,690.2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0,262,309.8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2-3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益丰药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731904643410019 暂时补充流动
沙分行 资金

益丰药房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 800000163873000011 暂时补充流动
导区支行 资金

益丰药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6180078801300001429 暂时补充流动
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 资金

益丰药房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8111601011500847887 暂时补充流动
沙分行 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 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到期募集资金按期回收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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