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京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王锡伟,非独立董事贺财霖三位成员组成。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2023 年度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审议通过《关于发布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三项议案。
(二)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现场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完成情况的汇报,同时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三)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七项议案。
(四)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
(五)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二项议案。
(六)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中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有关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开展,询问重大事项的细节,确保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对其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
我们认为天健会所能够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认真审查了公司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能够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管理控制以及决策服务职能,为公司的风险防患与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出具确认意见,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并指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