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61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2024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含 A、B 股) 涉及主要 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审计情况 行业 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经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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