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0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3、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4、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6、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全力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原拟主要用于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现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及当前融资环境,经公司审慎研究与充分论证,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具体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稳步推进,资金需求结构发生阶段性变化
本次节能风扇集成系统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建设进度符合预期,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建设资金投入,后续资金需求规模及紧迫性较项目启动初期显著降低,原有融资计划的适配性已发生改变。
(二)公司财务基本面稳健,自有资金可足额覆盖后续投入
公司当前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整体财务结构稳健,综合考量募投项目剩余资金需求、日常经营资金储备及现有多元化融资渠道,经全面评估,公司自有资金与现有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后续建设、投产及运营的全部资金需求,终止本次发行事项,不会对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及正常运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优化整体融资布局,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核心利益
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综合统筹长远发展战略、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及当前融资环境,经审慎研判,认为继续推进本次发行事项,已不符合现阶段最优融资安排。终止本次事项,有助于公司灵活调整融资策略、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更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三、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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