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成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黄成,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苏省再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2023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黄成 9 9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合理意见,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战略委员会 6 6 0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参与议案讨论、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就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认为,相关的会议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议案未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以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汇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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