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哈森股份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起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知情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查询记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期末结余 证券类型
1 陈丽山 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 2024/7/10-2024/12/11 1,100 1,100 0 股票
司管理总监
2 贾生侠 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 2025/4/23-2025/5/7 700 700 0 股票
有限公司监事
3 盛风莲 贾生侠配偶 2024/7/26-2024/9/26 5,600 5,600 0 股票
4 夏源泽 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 2025/2/19-2025/8/25 12,500 12,500 0 股票
司时任监事夏菁父亲
就上述买卖情况,上述自然人分别作出以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1、贾生侠
针对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贾生侠已出具说明与承诺,具体如
下:
“1. 本人及本人配偶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根据公开信息并基于自身对于证
券市场、行业判断和对哈森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二级市场走势分析而独立
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
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 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买
卖哈森股份股票的行为。
3. 若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或被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本人配偶愿意将买卖股票
所得收益全额上缴哈森股份。
4. 在哈森股份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5.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情形。
本人对上述声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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