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0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已判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炼工程当事人地位:原告
判决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 68,825,564.24 元及利息、技
术服务费 1,922,414.25 元、设计费 550,000 元。案件受理费 549,996.59 元,由山
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72,432.89 元,由武炼工程负担 177,563.7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8,313 元及保全费 5,000 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对公司影响:由于案涉项目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目前该项目存货为64,696,500 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炼工程”)于前期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法院已受理该诉讼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8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4]晋 08 民初 56 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告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炼
工程工程款 68,825,564.24 元及利息,利息以 68,825,564.24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24 年 7 月公布的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武炼工程技术服务费 1,922,414.25 元、设计费 550,0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549,996.59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2,432.89元,由武炼工程负担 177,563.7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8,313 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保全费 5,000 元,由山西恒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案涉项目未确认收入及应收款项,目前该项目存货为 64,696,500 元,故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