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六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 一章 总 则......1
第 二章 经营宗旨 和范围 ......2
第 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 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 四章 股东和股 东会......6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 规定...... 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 般规定......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 集......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 案与通知......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 开......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 决和决议...... 18
第 五章 党组织 ......22
第 六章 董事和董 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 规定......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 32
第 七章 高级管理 人员......34
第 八章 财务会计 制度、利润 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 度......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 所的聘任...... 39
第 九章 通知和公 告......40
第一节 通知...... 40
第二节 公告...... 40
第 十章 合并、分 立、增资、 减资、解散 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 、增资、减 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2
第 十一章 修改章 程......44
第 十二章 附则 ......4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79904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Kelai Mechatronics Engineer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 1555 号 4 幢,邮政编码:20094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2,197,9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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