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法兰泰克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开发行了 330,00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3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311.32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4.60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514.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全部到
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 号《验资报告》。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予以置换,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 32,576.00 万元。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 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
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与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绿色支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法
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原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本次新增的开 户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状态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 30450188000107779 已注销
有限公司 江汾湖支行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51730026000061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州绿色支行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7120180808233638 已注销
有限公司 司吴江支行
法兰泰克(常州)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268855 已注销
程 机械有限公司 司苏州吴江支行
法兰泰克(安徽)装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6332740 已注销
备科技有限公司 司苏州分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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