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伟建,作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报告期任期内,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伟建: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省化工研究所工程师;江苏省石化厅科技处副处长;江苏省石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长、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纺织集团总公司科技发展部主任、行业协会学会办公室主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执秘书长、副理事
长、执行副会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会长、常务副理事长;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7 月 14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
举了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举行了 8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 2025 年度具
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 5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 5 次,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4
次,本人应列席股东会 1 次,实际列席股东会 1 次。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担任了委员职务,其中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 1 次会议。
本人在报告期任期内应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实际均按要求参加了上述会议,无委托、缺席等情形。会议上对有关议案与委员会成员充分交流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助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在审慎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工作计划,并听取了内部审计负责人工作汇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序,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自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查阅了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的过往问答,并持续关注后续的问答活动;向证券事务部门了解投资者沟通机制和接待投资者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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