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王宝荣、齐政、方建华、顾清泉、张建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方建华先生担任。
2023 年方建华先生因任期届满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贾亚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此,方建华先生的辞职生效。同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王宝荣、齐政、贾亚军、顾清泉、张建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贾亚军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齐政先生因任期届满向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其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赵伟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此,齐政先生的辞职生效。同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赵伟建、王宝荣、贾亚军、顾清泉、张建五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贾亚军先生担任。
2025年1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王宝荣、贾亚军、朱
雪忠、张建、邵金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贾亚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 2024 年度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审计部年度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
2、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和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
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规范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提议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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