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现任成员为独立董事李真女士、独立董事张跃进先生和董事谢辉宗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真女士担任,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2025 年 1 月 14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业绩预增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鉴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并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会计师出具初步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与会计师进一步的沟通,最终会计师出具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较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健康、平稳地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章程及内控制度,股东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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