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按照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原因
1.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该解释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9 号规定,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报告期及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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