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等相关业务的审计机构。财
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9 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晶静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周志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夏福登接替刘晶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夏福登,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志,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郭妍。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
的相关要求,审计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精神,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国际召开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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