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15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的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本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变更时间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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