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农立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中农立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党组织设置调整,并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新增本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企业负责人包含公司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长、在公司任职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认购的股份
出资时间如下:认购的股份数 数(万股)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公司应当依照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充分说明影响,并在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 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的,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事项的,将及时处理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公司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上级设立党总支、党总支委员会,党总支设书记 1 名,副书记及其他支部成 党组织批准,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员若干名。其中,包括纪检委员 1 名。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相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关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纪委”)。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
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 届选举。公司纪委每届任期与公司党委相同。党委成员的任免,由批准设立党委的上级党组织决定。
会、经理层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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