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正川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5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40,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52.8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047.1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5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1.08 万元及预付承销和保荐费用 113.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02.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8-10 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5 月 7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40,5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697.12
二、募集资金净额 39,802.8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9,153.78
本年度使用金额 327.3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62.28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484.0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重庆正川永成医药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川永成”)并连同保荐人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分别
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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