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6 临 017 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洪余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洪余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1、同意选举洪余和先生、王叶胜先生、陆明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洪余和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2、同意选举张岩先生、王叶胜先生、陆明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其中张岩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3、同意选举邓铁清先生、温鹏先生、张岩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邓铁清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4、同意选举陆明先生、蔡正孙先生、邓铁清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陆明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苏锦先生、龙江先生、吴荣高先生、何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法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法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经公司董事长洪余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仕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敏荆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任期至退休之日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洁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黄苏锦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南方冶金学院矿业系采矿工程专业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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