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习科)
作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柳习科先生,1974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
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现任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江西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兼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 6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在 2025 年期间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共组织召开 5 次
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审议通过了《国泰集团 2024 年度报告(初稿)》《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共 9 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与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共 4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与管理层进行了全面沟通与审慎核查,交易定价及条款均符合市场公允水平,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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