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专
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星”、“公司”或“发行人”)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圳新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 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
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29.9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6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47,018,905.66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551,581,094.3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
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7]15377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发行名称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59,86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5,158.11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17 年 8 月 1 日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95,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60,500.00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5,539,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2,07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923,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341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发行名称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 59,5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8,292.3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6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募集 累计投入 累计完成 募集资金余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额 资金承诺投 金额 投入比例 额(含利
资额 (%) 息)
铝钛硼(碳)轻合金 13,270.00 6,252.35 6,252.35 100.00 -
系列技改项目
全南生产基地氟盐 27,000.00 27,000.00 1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